项目名称 |
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的申报(初审) |
项目类型 |
行政服务项目 |
必备材料 |
(一)企业名称变更提交的材料 1、《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 2、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3、工商行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船籍管理部门的船舶名称变更证明; 4、油库或加油站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 (二)企业地址变更提交的材料 1、《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 2、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3、不涉及油库和加油站迁移的经营地址变更,应提供经营场所合法使用权证明; 4、涉及油库及加油站迁移的经营地址变更,还应提供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油库油库及加油站(点)规划确认文件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提交的材料 1、《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 2、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3、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及其身份证明 4、加站租赁经营、合伙人出资比例调整等变更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新的出资协议等法律证明文件 (四)其它要求 1、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同意变更的书面决议; 2、企业分支机构还应提交母公司同意其变更的书面文件。 |
审批承诺期限 |
20个工作日 |
审批服务流程 |
窗口经办人收材料(对申报必备材料进行原件核对并签名)→科员审查材料并做出意见(3个工作日)→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经营地点(10个工作日)→处长审核材料并做出意见(2个工作日)→分管副局长做出审核意见(2个工作日)→局长做出审批意见(3个工作日)。 |
行政服务依据 |
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海南省商务厅关于申报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的业务工作要求。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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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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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表格 |
《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 |
是否即办件 |
是□ 否□√ |
(注:复印此张表填报进驻项目具体内容,每项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填一张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