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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认定为总部企业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4-01 11:30
  • 来源:海口市商务局

根据《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商投规〔2023〕6号)等文件精神,经海南自由贸易港招商工作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认定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海南省总部企业。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4月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通过来访、电话、来信等方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第二办公区18栋南1051室

联系电话:

海口市商务局纪检组0898-68721083 

海口市商务局总部经济服务科(投资促进科)0898-68515686

海口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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