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各级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实施办法》(琼发改财金﹝2022﹞321号)文件要求,有序推进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切实降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负担,支持市场主体共渡难关,保持全年服务业运行稳定,结合国有房屋的实际情况,我委制定《2022年国有房屋减免租金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单位及时搭建政策解读平台并明确专项工作负责人,建立工作台账,统筹做好减免租金数据统计,按时报送减租情况。各省直部门、各市县政府负责收集归口企业报送的租金减免情况,各省属企业、各驻琼央企收集下属企业的租金减免情况,于每月5日前将月度汇总情况(附件2)报送省国资委,并将各单位专项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于5月17日前报送我委。
联 系 人:胡 俊
联系电话:68689531
电子邮箱:hngztpc@126.com
附件:1.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情况表
2.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
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
3.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
实施办法(琼发改财金﹝2022﹞321号)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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