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2022年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办函〔2022〕124号)要求,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接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资格及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
(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团队和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能够安排专业团队专门负责项目审核工作;
(三)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委托工作事项
依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2022年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我局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国有资产存量、分布、存在形式及营运状况;结合资产清查结果认真核对,协助指导调整单位资产台账信息与会计账务信息,切实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确保国有资产信息库信息完整、真实;对清查发现的问题,协助制定解决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协助指导做好待报废资产的处置工作。清查结束后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三、申报单位应提交的材料及时限
(一)申报材料包括:
1.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相关从业人员、团队资质证明;
5.承担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内控咨询、会计、审计服务项目等相关业绩;
6.综合报价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提交时限。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2022年10月8日(含)前,送达市商务局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时间、地点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602572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第二办公区18栋南楼1031
海口市商务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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