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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526-X/2022-08453 分类: 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相关文件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17年04月19日
名  称: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初审)
文  号: 主 题 词: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初审)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行使依据 行使主体
项目
其它行政权力 46010000SW-QT-0004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初审)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第六条 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区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要求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事项的,向地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地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核。
海口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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